七言绝律,起句借韵,谓之“孤雁出群”,宋人多有之。宁用仄字,勿借平字,若子美“先帝贵妃俱寂寞”、“诸葛大名垂宇宙”是也。
注释:⑴ 绝律,包括绝句和律诗(含长律),也称近体诗,或格律诗。⑵ 孤雁出群,即“孤雁出群格”,或称“孤雁带群格”,意指诗的首句借用邻韵来创作的绝律格式。⑶ 子美,为唐代杜甫字号。
谢榛这段诗话,讲的是绝律诗首句用韵问题,延续其上段诗话中,对起句“借韵”的批评,也就是认为宋人起句借韵,多是“牵强成章”的弊病,而盛唐律绝诗严格用韵的正统作法,则应当加以推崇,并以杜子美的绝律为例进行证实。同时,在这段诗话中,谢榛在文学史上,首次将绝律起句“借用邻韵”的作法,称之为“孤雁出群”。
诗话首先提出“七言绝律,起句借韵,谓之“孤雁出群”,宋人多有之”的观点。这里的“七言绝律”,就是指七言近体诗,也就是七绝和七律。或者说,这里提到的“七言绝律”,就是要讨论其平仄规则与押韵方式。依据“七言绝律”的创作规则,主要是围绕平仄、押韵、粘对三大要求展开的。其平仄规则:一句中以两个音节为一个音步,平仄交替排布;在一联之内平仄相对,两联之间,以第二字为准,平仄相粘,最终形成平仄交错的节奏。而押韵规则:正格作法是统一押同一韵部的平声韵,且一韵到底。至于诗的首句,可分为入韵或不入韵两种。若作为入韵“七言绝律”,按盛唐要求,禁止通押邻韵。但按宋人要求,可作特殊处理,即可借押邻韵,作为变格。比如:
七绝平起平收格式,即是:平平仄仄仄平平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按盛唐七绝要求,第一、二、四句押同一韵部的平声韵:若按宋人要求,第一句可借用“邻韵”。
七绝仄起平收格式,即是:仄仄平平仄仄平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按盛唐七绝要求,第一、二、四句押同一韵部的平声韵:若按宋人要求,第一句可借用“邻韵”。
在谢榛看来,宋人七言绝律因其“专重转合,刻意精炼,或难於起句”,便出现了刻意“借用邻韵”作诗的现象,乃至成风,即如其所说的“宋人多有之”。于是,他就将这种借用“邻韵”的七言绝律变格,称之为“孤雁出群”。其意是,以借用邻韵领先写诗,就好像一只孤单的白雁(或黑雁)带着一群黑雁(或白雁)振翅高飞。也因此,后人也将此现象称之为“孤雁带群格”。
新疆师大人文学院星汉教授在《今韵说略》一文中说:“晚唐有于首句入韵的格律诗,借用邻韵的韵字,作为首句的韵脚,晚唐及宋几成风气,视为定例,叫‘借韵’,起名号‘孤雁出群’。”就是说,在晚唐及宋,作“孤雁出群”变格七言绝律,还是一种时尚,比如北宋初年“晚唐体”代表诗人林逋,在其《山园小梅》一诗中,就是采用了“孤雁出群”变格,其诗云:
众芳摇落独暄妍(一先),占尽风情向小园(十三元)。
疏影横斜水清浅,暗香浮动月黄昏(十三元)。
霜禽欲下先偷眼,粉蝶如知合断魂(十三元)。
幸有微吟可相狎,不须檀板共金樽(十三元)。
这首诗中的“园、昏、魂、樽”等韵字,一韵到底,都属于“十三元”韵部。而首句的“妍”字,则在“一先”韵部,是属于借用邻韵起句。而这就是所谓的“孤雁出群格”,或“孤雁带群格”。
讲到“孤雁出群”变格,就不能不提到“孤雁入群”变格。现在,网络上的一些“诗界大佬”认为:所谓的“孤雁入群”变格,就是指绝律诗尾句的押韵,借用“邻韵”作结。这就好像一群白色的大雁在飞翔着,突然有一只黑色的大雁混入其中一样,并以此大肆宣扬,且有意学着创作。其实,这种押韵方法是不对的。之所以这样说,是因为这种押韵方式,违背了七言绝律的格式原则。前面说过,盛唐七言绝律基本的押韵方式是:除首句特殊情况外,必须是同一韵部一押到底。类似于所谓的“孤雁入群”变格,很难找到这样的先例。
“孤雁入群”变格,最早提出的是清朝仇兆鳌。其在《杜诗详注》中说:“前投幕府诗,本用‘鱼’韵,而起借七虞‘无’字,谓之孤雁入群格。”要注意仇兆鳌这句话中“起借”二字的意思,即其意为“起句”借用了“邻韵”。由此可知,仇兆鳌所谓的“孤雁入群格”,实际上就是谢榛表述的“孤雁出群”变格。而非网络上所说的:是绝律诗最后一句押邻韵。在仇兆鳌的语境中,所谓的“孤雁入群”,就是一只孤单的白雁(或黑雁),混入一群的黑雁(或白雁)之中的格式。仇兆鳌之所以这样表达,或许是他在读到谢榛表述“孤雁出群”时,觉得不够恰当,他认为在绝律首句用“邻韵”的情况下,这个孤单的“邻韵”,应当算是“入群”,而非“出群”。
现在网络上把“孤雁入群”变格与“孤雁出群”变格对立起来,认为前者是绝律诗最后一句用旁韵,后者是绝律诗首句用旁韵,这实际上是一些“诗界大佬”故弄玄虚的结果,是非常误导人的。那么,结句借用旁韵的唐宋诗有没有呢?说实话很难找到,但网络上也有人举了三个例子,以此证明所谓“孤雁入群”的合理存在。比如中唐诗人元稹写的一首五绝《行宫》,其诗云:
寥落古行宫(一东),宫花寂寞红(一东)。白头宫女在,闲坐说玄宗(二冬)。
这首诗起承句的韵字为“宫、红”字,属于“一东”韵部,而结句的韵字“宗”字,则属于“二冬”韵部,于是,就有人认为这是“孤雁入群”变格。其实,且不论这是孤例,而那时也没有所谓“孤雁”出群、入群的概念;元稹这首诗之所以用了两个韵,严格来说,只能算古绝写法,而不算绝律。唐人是以《唐韵》来规范作诗的,其韵书共有195韵,平声二卷共分为54个韵部,比《平水韵》还多出24个韵部。因而唐人作古风时,常会将邻韵进行通押,特别是“一东”和“二冬”这两个韵。比如刘长卿的《登东海龙兴寺高顶望海》:变化非一状,晴明分众容(二冬)。烟开秦帝桥,隐隐横残虹(一东)。韩愈的《芍药》:浩态狂香昔未逢(二冬),红灯烁烁绿盘笼(一东)。觉来独对情惊恐,身在仙宫第几重(二冬)。由此可见,在元稹的这首《行宫》五绝中,“宫、红、宗”通押并奇怪,与所谓的“孤雁入群格”一点都不搭嘎。况且“玄宗”二字,是无法用其它韵字替代的专有名词。
还如一些网络诗词牛人,还找到清末诗人黄景仁和现代鲁迅的诗,想以此来证明有“孤雁入群”变格。先说黄景仁七律的《言怀》,其诗云:
听雨看云暮复朝(二萧),谁于笼鹤采丰标(二萧)。
不禁多病聪明减,讵惯长闲意气消(二萧)。
静里风怀玄度月,愁边心血子胥潮(二萧)。
可知战胜浑难时,一任浮生付浊醪(四豪)。
这首诗的结句,用“醪”字,在《平水韵》中,属于“四豪”韵部,而其余的均为《平水韵》中“二萧”韵部,故此,有人就以此来证明格律诗“孤雁入群”变格的存在。事实上,黄景仁在其存世诗作中,采用这种所谓“孤雁入群”的变格也是孤例。这说明,诗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是因其在“二萧”韵部中,实在找不到合适的韵字,来表达自己的情感,故而寻求通押的方法来解决。
而例子中鲁迅的七律《无题》,其诗云:
惯于长夜过春时(四支),挈妇将雏鬓有丝(四支)。
梦里依稀慈母泪,城头变幻大王旗(四支)。
忍看朋辈成新鬼,怒向刀丛觅小诗(四支)。
吟罢低眉无写处,月光如水照缁衣(五微)。
这首诗的结句,用“衣”字,在《平水韵》中,属于“五微”韵,其余韵字,在《平水韵》中,属于“四支”韵。这首诗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,我想原因大致与黄景仁一样,也是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韵字来表达其情感”,而非刻意在结句用邻韵,采用什么“孤雁入群”变格方式来创作。其实,鲁迅本人并非是纯粹的诗人,他写的也绝律诗也不多。因而在近体诗的创作过程中,出现韵字通押的情况并不奇怪。况且,鲁迅也历来主张:新诗也需要押韵,但不必过于僵化;而对于近体诗的创作,其韵律也采取相应的灵活态度。比如其《自题小像》,在“寄意寒星荃不察,我以我血荐轩辕”句中,鲁迅为突出其情感力度,用了“我以我血”四个仄声字,就说明其对近体诗格律,所持的灵活态度。
总之,以上例举的三首诗例,都不足以成为“结句可以押邻韵”的依据。况且,仇兆鳌也说过一种“孤雁出群”变格,但其“出群”的意思,却与谢榛所说的“出群”,意思正好相反。仇兆鳌在《杜诗详注》一文中说:“此题《客旧馆》,本用青韵,而后借八庚声字,谓之“孤雁出群格”。文中的《客旧馆》,为唐代杜甫所作,其诗云:
陈迹随人事,初秋别此亭(九青)。重来梨叶赤,依旧竹林青(九青)。
风幔何时卷,寒砧昨夜声(八庚)。无由出江汉,愁绪月冥冥(九青)。
在这首诗中,其颈联出韵了,用了“邻韵”,也就是所谓的“本用青韵,借八庚声字”。于是,仇兆鳌把这种情况称之为“孤雁出群”变格,由此可见,在仇兆鳌的眼中,所谓的“孤雁出群”,就是除首句之外的孤句,借用“邻韵”的意思,而非指“结句借用邻韵”。
归纳一句话:仇兆鳌的“孤雁入群”,正是谢榛所说的“孤雁出群”。而其所谓的“孤雁出群”,则是指除首句外,借用“邻韵”进行通押的绝律。因此,我们论近体诗,就要以唐人做诗的规矩为规矩,而决不能将近现代人中偶然出现的用韵特例,作为评判的标准;更不能依据现代网络上所谓“大咖”的规则,而刻意去写什么“孤雁入群”变格诗。
最后,说说谢榛提出的“宁用仄字,勿借平字”的观点。这里的“仄字”,不等于仄声字,而是特指首句不押韵的仄声尾字。在谢榛看来,宋人随意变通,刻意“借韵”来“牵强成章”,本身就是一种破坏声律和谐的作法,而这种格律诗的“变格”,如果把它当成流行写法,就会破坏了盛唐绝律固有的音韵美感。因此,他就提出七言绝律的起句,宁可用不押韵的仄声尾字,也不要借“邻韵”来作平声尾字的观点。由此,他例举了唐代杜甫的七绝和七律各一首来说明。其七绝是《解闷十二首》中的第九首,其诗云:
先帝贵妃今寂寞,荔枝还复入长安。
炎方每续朱樱献,玉座应悲白露团。
在这首诗的首句中,其“寞”字,属于入声“十药”韵部,作仄声处置。由此,这首七绝就完全不借邻韵,符合盛唐绝句的正统格律,即属于“七绝仄起仄收”尾字不入韵的格式: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其七律是《咏怀古迹五首》中的第五首,其诗云:
诸葛大名垂宇宙,宗臣遗像肃清高。
三分割据纡筹策,万古云霄一羽毛。
伯仲之间见伊吕,指挥若定失萧曹。
运移汉祚终难复,志决身歼军务劳。
在这首诗的首句中,其“宙”字,属于去声“二十六宥”韵部,作仄声处置。由此,这首七律就完全不借邻韵,符合盛唐律诗的正统格律,即属于“七律仄起仄收”尾字不入韵的格式: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仄仄平平平仄仄,平平仄仄仄平平。平平仄仄平平仄,仄仄平平仄仄平。
总而言之,谢榛这段诗话,延续其推崇盛唐正统格律,反对宋人刻意借韵的诗学观点。认为写诗用韵要“以盛唐为法”,绝律的创作,要“突然而起,以韵为主,意到辞工,不假雕饰;或命意得句,以韵发端,浑成无迹”,而不能学宋人那样,随意借韵。当然,更不能像今人那样,刻意的去写所谓的“孤雁出群格”,或“孤雁入群格”的诗。
(刘建清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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